在佛教中執著叫做 取(梵文與巴利文:Upādāna),是執著與愛,所導致苦的產生,使人無法解脫,而帶入涅槃。為十二因緣之一。」[1]
怎麼說呢?
以前有一個失戀的男子,很傷心的跑到廟裡,跟住持說:
他的女友愛上別人、走了,也帶走他的全世界,於是他想要出家。
住持回他: 執著是好事,但太過執著就會變成痛苦,如《大般涅槃經》﹕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執著?
佛言:『善男子。如是之人若從他聞、若自尋經、若他故教,於所著事不能放捨,是名執著。』[2]
男子聽不懂,搖搖頭。
住持接著說:
我告訴你一個因果的故事。
那一世,有一個沙灘上,躺著一具無名女屍,第一個男子走過去,看她可憐,於是脫下外衣幫她覆蓋身軀,他就離去了。
過了一會。
第二個男子,走過去,看著屍體被太陽曝曬、海水沖刷,他於心不忍,於是徒手將它埋葬。
下一世。
第一個男子當她的男朋友,陪伴了他6年,後來他愛上別人就走了。
最後她嫁這個第三者。
他嫁的那個人是前世幫她埋屍的人。
而只陪伴她六年的男友,就是前世幫她覆蓋屍首的男子。
她會離開男友是因為緣分盡了。
而她會嫁給第二個男人,是因為這世要用婚姻來掩埋他!!!
(因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這就是因緣和因果。
感情 執著很好,但是必須在因緣存在的時候好好珍惜。
男子擦擦眼淚,看著住持說。
我懂了。謝謝
住持最後叮嚀他:
因緣只是讓你找到你心動的那個人,而因果則是那個會願意為你動心的人。
祝福你…..
於是,男子站起身子、放下心中不需要的執著,去尋找他的幸福因果了。
心放開,世界就跟著廣大。懂得愛人,才可以享受被愛。
自省的 不服 哥
[1]取 (佛教) ,維基百科,2013年5月2號最後索引
[2]同前註;大正藏《大般涅槃經》卷35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