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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法律畢業生因起薪只有22K,而感覺被羞辱,令名嘴董先生批評指出,如果是他只願意給台大法律系1萬9的月薪,「你想2萬2門都沒有,你來能夠幫我什麼,你什麼都不懂!」

此事讓 博起 哥相當不以為然!!!我想問他那你懂什麼?

也會說如果是我給你1K的月薪我也不願意,因為打嘴砲人人都會!!!

過我們跟他不同,所以言歸正傳的討論一下目前薪資問題!!!

講到薪資,就要討論經濟學一個簡單的概念為 W=MPPL*P,亦即薪資應該等於邊際生產力乘上服務的價格,起薪比較低是因為經驗不足對訴狀的邊際生產力能量不夠,而能提供的服務價值較低,所造成的低薪現象。

 

但是必須思考的是,如果資方所提供的薪資低於兩者乘積,事實上就是資方剝削勞工,當資方(事務所)市場獨佔力道越強,而勞動提供者越多時,剝削可能性越高,事務所內部分工越細,這是必然結果。

然後這些高所得的資方並不會將所賺取的利潤再投資,以創新創造市場需求,反過來卻是透過投資房地產或其他資產,而炒高資產價值,甚至拉高通膨壓力,造成年輕人越來越高的生活壓力(這些才是政府和媒體需要注意的)。

當然,長期之下,就會造成肥了合夥律師瘦了新進律師,也必然因此不公平現象,加速律師外部創業,加大律師事務所的競爭狀態,進而降低資方(事務所)市場獨佔力,亦使得服務的價格降低(為了競爭減少訴訟費用或提供折扣),那麼邊際生產力不變之下,加上律師又開放名額,而對於新興需求也無法滿足之下,那麼只能惡性循環,使得新進律師薪水越來越低,這是市場機制和政府政策使然。

因此,我對於名嘴董先生的說法很有意見,如果老一輩的人不求進步,只是用蠻橫的態度來面對年輕人,那麼其實他不僅沒有創造足夠的社會價值,甚至更沒有理由憑藉著他那不成熟的思想來賺取媒體所養育他的薪水。

因為,政府透過政策搭配來導引市場機制符合最低的公平,本來就是資本主義裡面必須作的事,因為若無這樣的機制,就是逼迫這群年輕人透過外部性來賺取他需要的薪水,舉例來說T大化學所高材生,目前在不良的市場機制下他只能領取32K甚至更少,而事實上他在國外公司是可以領50K,他的選擇是進入忍耐領32K、進入外商或能其他,由於忍耐痛苦、外商機會很小,於是他就加入具外部性的製毒工廠,領取應得的薪水、甚至超額報酬,以滿足他經營生活所需的薪資,這就是為何這幾年來,時常聽到破獲X大化工碩士或博士毒品工廠。

 因而產生高的負外部性和社會與治安問題!!!

 我想理性的資方想的是壓低薪資賺取利潤,而很少想到勞工基本生存權利是正常的,所以才要有勞基法。

 因此,自詡為社會賢達的董先生是不是要有點同理心,聽聽年輕人的聲音,以同理心鼓勵他們,也為他們想想辦法,而不是只是嘲諷跟說風涼話,或許大家也可以公評一下你寫過得文章對社會貢獻的價值,是否高到可以讓你坐上主播台、拿到這麼多的薪資??

身為媒體人應該為資訊透明負責、挖掘黑暗和關懷弱勢,現在反倒是掩蓋資訊、打擊年輕人製造黑暗、反諷弱勢,你所指稱的社會貢獻,真的有如此了不起??

真得有這麼高的價值??

亦或是??

也對你提出質疑的 博起 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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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智森只給19K 22K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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